罄竹难书是一个汉语成语,读音为*qìng zhú nán shū*,意思是指用尽所有的竹子做成竹简来记录罪行,仍然不足以表达其数量之多,常用来形容罪恶累累或事实极其繁多,难以一一列举。该成语具有贬义色彩,通常作为谓语、宾语或定语使用。它的出处之一是《吕氏春秋·明理》中的一句话:“此皆乱国之所生也,不能胜数,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。”另一个出处则是《旧唐书·李密传》中的描述:“罄南山之竹,书罪未穷;决东海之波,流恶难尽。”此外,成语“擢发难数”与之意义相近,而“微乎其微”则是它的反义词。
在使用时,以下是一些例句: